如何提升中国农业竞争力?叶兴庆建议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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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proad3bf2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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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1-0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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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开放40多年来,我国农业作为总体上较为缺乏竞争优势的产业部门,经受住了一系列考验,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迈上新台阶,农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,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日益巩固。
当前,我国进入了以制度型开放为重要特征、实行更高水平开放的新阶段。着眼于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,一系列政策措施将相继落地,相关效应将逐步显现。与此同时,农业自身的比较优势也在发生动态变化。未来,我国农业实际承受的挑战和压力将进一步加大。积极应对挑战和压力,根本出路在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努力提高农业的产业素质和竞争力。对此,我们有必要深入研判国内外形势,对农业发展进行战略性调整。
第一、突出重点,调整农业生产结构。
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,全社会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结构会继续发生深刻变化,农业的整体对外依存度会逐步上升,我们需在保住重点的前提下,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前瞻性、战略性调整。
第二、提质增效,重塑农业竞争力。
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的提高,尽管农业劳动生产率也在快速提升,但仍赶不上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涨,导致单位产品人工成本持续提高。无论是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还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,其国际竞争力都在逐步弱化。在此背景下,我们必须找到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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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进一步巩固和用好我国农业依然存在的低成本优势。瞄准导致农产品生产成本快速提高的主要因素,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,重点通过发挥规模效益、推动科技进步、做好基础设施投资等来摊薄生产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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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不断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。以更严格的标准倒逼农业提高品质,加大力度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,探索全产业链提高品质的路径;以特色产品拓展国内市场空间,打造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拳头产品;以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,通过三产融合发展、生态效益补偿等途径把这些功能逐步释放出来,让农业在收获物质产品的同时收获多种功能的价值。
第三、确保多元、均衡、可控,扩大农产品进口。
我国已是全球最大农产品进口国。面向未来,我国需要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的自给水平,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序,在提高国内农业生产质量、效率和竞争力的基础上,多元、均衡、可控地释放农产品进口需求。
“多元”,就是要促进进口来源地和进口渠道多元化,避免市场和渠道过于集中;“均衡”,就是要逐步地、缓慢地增加进口,稳定出口国预期;“可控”,就是要处理好进口增加与国内农业发展、出口国生产潜力释放的关系,避免对国内农业生产者和国际农产品市场带来冲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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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面,需进一步明确进口品种的优先序。根据不同产品比较优势的差异,优先进口缺乏比较优势的土地密集型大宗农产品,同时要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。比如,考虑产品可贸易性,耐储存、均质化程度高的农产品应为优先进口产品;再如,考虑产业利益,进口玉米等饲料作物能够为畜牧业提供低成本饲料、增强畜牧业竞争力,是符合我国产业利益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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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方面,也要考虑进口来源地的优先序。我国市场体量较大,应着力促进进口来源地分散化,把增产潜力大、单产稳定性高、政治风险低的国家作为增加进口的优先来源地,不断提高进口的稳定性、可靠性,促进进口来源多元化,降低对单一国家的依存度。
第四、做到务实、依规,扩大境外农业投资。
保障重要农产品进口的稳定性、可靠性,需要用好国外农业资源和农产品市场,并增强话语权。为此,需要从战略上进行总体布局,按照务实、依规的思路,依循商业可持续原则,遵守投资目的国的法律和文化习俗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、履行社会责任,加强和改进境外农业投资,拓展我国农业参与全球化的广度和深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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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注重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投资。我国农业“走出去”,已不可能像部分国家早期那样去海外大规模“种地”,而应注重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资。应借鉴国际经验,从全产业链布局出发,在种子、农化、收购、加工、仓储、码头等环节合理布点,形成对全产业链的控制力。同时,加强战略性物流通道建设,以整合现有农产品物流资源为主建设一批骨干农产品物流节点;加强投资平台建设,鼓励有园区开发建设经验的农垦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,对现有的境外农业合作资源进行适度整合,逐步建立现代化境外农业产业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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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。鼓励涉农大型企业集团“走出去”,发挥其在投资管理、农业技术、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。鼓励农垦企业在东道国投资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园区,鼓励粮食流通企业在东道国建设仓储物流设施,鼓励大型运输企业在东道国建设港口设施,共同打造从生产、收购、仓储、运输到贸易加工的全球农产品供应链。鼓励企业集群投资,引导龙头企业和产业基金组建合作开发联盟,以贸易合作区、农产品加工园区等为平台,以产业链为纽带,组织国内各类企业开展投资,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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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是完善支撑服务体系。在激励机制方面,应加快制定国际农业合作支持政策目录,对参与农业合作开发投资的企业优先给予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;在金融服务方面,应提升国内银行跨境农业金融服务的能力,鼓励支持其在重点投资地区进行业务布局,为涉农企业提供符合农业特点的金融服务;在服务支撑方面,应加强信息支持与服务,定期发布主要东道国的农业投资国别评估报告,为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和运营提供指导,建立统一的境外投资农业企业数据库,并且积极搭建行业服务平台。
(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、研究员)